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械设备配合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机械设备配合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程配合费包括什么费用?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即总包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甲方将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将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建筑行业总包服务费和总包配合费是什么意思?
1。“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向发包人收取。 2。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 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向发包人收取。 。
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区别?
(一)支付的主体不同
1.总包管理费是指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专业工程,但发包人直接与分包人结算时,应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的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实施管理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是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即可明确该费用并最终体现在施工合同中
2.总包配合费,是指发包人在总承包工程外,将专业工程平行分包给专业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总承包人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土建收口、铁件预埋
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等施工条件或配合服务,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收取的相关费用。
施工单位的门窗由甲方分包怎样收取配合费?
由发包人支付相关分包项目的配合施工费。 一般为分包部分总造价的2%-5%,实际中可能会更低。 配合内容为:
1、垂直运输;
2、现场文明施工;
3、外墙脚手施工和内脚手施工;
4、专业队伍预留洞、槽等及修补;
5、提供临时用水、电的接口;
6、材料堆放点(房间)及办公场所;
7、安全宣传,措施落实及处理;
8、成品保护;
9、所有分包单位的垃圾外运;
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看施工的工艺是否需要配合。还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一般来讲,如果是塑钢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际上是需要做主体的施工单位提供电源、垂直运输等项配合的,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计取施工配合费的。一般正常的情况,配合费应该是该项工程造价的4%,由建设单位和承做门窗的施工单位各承担2%。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械设备配合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械设备配合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